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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转发市教育科学“十三五”规划第三批 教师

来源:华师一附中 2016-05-25

各位老师:
根据武汉市的申报截止时间,我校的课题截止时间为2016520,请各位老师抓紧时间积极申报,以下是申报“十三五”规划第三批教师个人课题的具体要求:
一、申报对象
全市中小学、中职和幼儿园一线教育工作者。
二、课题选题
1.立足于教师教育教学实践中有价值的具体问题,在进行文献检索、同伴讨论、专家咨询等基础上选题,确保选题的真、实、小。
2.教师可以自选课题,切实解决教育教学实际中的具体问题。
三、申报条件
1. 在职在岗,小学、幼儿园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,其他须具有中学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,或是教育行政及科研部门业务科室负责人。不具有中学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,须有两名中学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。课题负责人必须是课题的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,并在课题研究中承担实质性工作。
2. 在研的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负责人不得再申报新课题。凡已在国家和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立项的课题,不再参加本市“十三五”规划项目的申报。
四、申报办法及要求
1.申报人填写《武汉市教育科学规划教师个人课题申请·评审书》(附件下载),以区、校为单位集中申报,并交教师个人课题申报统计表、评审书、统计表纸质版、电子版各一份。
2.根据“结一补一”的申报原则,各单位申报数按2014年立项数的两倍申报,报市规划办审核。
3.课题评审坚持质量第一,宁缺毋滥。评审结果报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。
4.各单位要加强宣传、培训和指导,依据《教师个人课题管理办法》组织好本次申报工作,并切实做好课题立项后的日常管理,帮助课题负责人按期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,进一步推动全市群众性教育科研工作。
 
联系人:丁园,电话:87920636
 
科教处
2016.5.12
 
附件:
<!--[if !supportLists]-->1. 教师个人课题申请评审书
2.武汉市教育科学“十三五”规划2016年度课题指南